我愛聽演唱會,但是好的演唱會總是可遇不可求。
第一次聽演唱會是國中的時後,國二,忘記是哪個同學問我要不要去聽柏原崇的演唱會,對,就是那個“惡作劇之吻”的柏原崇。為什麼會去聽呢?單純就是因為那個同學有票,不用錢的票。演唱會噎!而且還是要去台北的中山足球場噎!對一個桃園的超純樸國中生來說,去“台北”簡直就是超級高級的行為啊!(住在台北的人一定不會瞭解),至於柏原崇到底唱了什麼?好不好聽,對我來說,根本就不重要。我只記得,在圓山站多到爆炸的人潮,讓耳朵快要爆炸的喇叭聲(我以前以為搖滾樂就是要讓耳朵爆炸的聲音,但後來才知道那是PA的問題,好的PA可以讓整場演唱會變得非常完美,而不是只是對耳朵的疲勞轟炸),離我好遠好遠的舞台。雖然音樂很無聊,又很累,也花光了跟媽媽要的錢。但是,第一次都是這樣,在還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就結束了。
國三時,我得到了一把吉他,學會了一首歌:愛我別走。教我這首歌的人是我的高中學長,我拿著他的吉他,花了一個晚上,把這首歌學會,雖然這首歌是愛我別走,但,這確實是我進入搖滾樂世界的一個重要契機。
我覺得,可以在這樣的煩人又令人絕望的世界裡,聽到地球另一端的人對世界發出跟你一樣的怒吼,本身就是一種奇蹟了!